鞍銀保監(jiān)復〔2022〕23號
大家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遼寧分公司:
你分公司《大家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遼寧分公司關于核準劉麗婷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請示》(大家財險遼發(fā)〔2021〕5 號)收悉。經審查,劉麗婷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為大家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你分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分局報告。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未任命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此復。
鞍山銀保監(jiān)分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