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將要到期推銷電話不停、只買了一份保險卻收到了幾十條短信,不用懷疑,你的個人信息被泄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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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上海靜安區(qū)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一則刑事判決書,將某保險公司多名員工侵犯保險客戶個人信息的犯罪細節(jié)公布于眾。這幾位員工利用客服人員的職務便利查詢保險客戶的個人信息,并售賣給他人賺取利益,從中非法獲利超26萬元,最終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隨著數字化轉型進程加速,大量業(yè)務轉至線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權益的問題也隨之而來。如何保護好客戶的個人信息,是保險公司面臨的新課題。
3名保險員工被判刑
身為保險公司的客服人員,卻利用職務便利做起倒賣客戶個人信息的勾當,最后不僅違法所得需要退繳,還被罰款和判刑。上海靜安區(qū)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一則刑事判決書,將某保險公司多名員工侵犯保險客戶個人信息的犯罪細節(jié)公布于眾。
從判決書得知,2020年2-12月,某保險公司客服王某和某公司一業(yè)務主任姜某(已判決)共謀約定,由姜某提供保險公司客戶的電銷保單號給王某,王某則負責查詢保單號后補齊相應保險客戶的姓名、聯系方式、地址、購買險種、保費及購買時間、到期時間等客戶信息。
王某拿到的客戶信息被用于何處?判決書顯示,這些客戶信息發(fā)送給姜某開展保險銷售業(yè)務使用,并且,這些客戶信息的結算價格能達到每條8-15元。在此過程中,王某還聯系了兩位同事孔某、蔣某參與,三人就通過這樣的手段分別獲利15萬元、7萬元和2.7萬元。
最終,孔某、蔣某在2021年10月被抓獲,王某也選擇主動歸案,三人在審理期間分別退繳了各自的違法所得。
經過上海靜安區(qū)人民法院審定,王某、孔某、蔣某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分別被罰款16萬元、10萬元、3萬元。
“金融機構承擔著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的責任,信息泄露不僅侵害了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對于金融機構也會面臨客戶流失、違規(guī)處罰、品牌損傷等風險?!绷阋贾菐焯丶s研究員于百程表示,上述案例中,通過客服泄露的客戶信息在數萬條,并且多人作案,顯示出保險公司在數據安全管理、數據授權制度、合規(guī)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
個人信息保護迎強監(jiān)管
個人信息是個人隱私的重要部分,隨著保險機構數字化轉型進程加速,保險業(yè)個人信息被泄露、收集的情況越來越需要被關注和警惕,同時也成為了監(jiān)管整治工作的重點。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在2022年8月,銀保監(jiān)會下發(fā)了《關于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個人信息權益亂象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全面摸排自2021年以來與消費者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相關的經營行為和管理情況,深入查找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堅持立查立改。
從2022年監(jiān)管執(zhí)法情況來看,也有多名保險機構員工因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罰款、禁業(yè)。對此,于百程指出,數字經濟時代,個人隱私數據具有重要價值。特別是在金融領域,個人隱私信息往往與賬戶、財產等相關,價值更高。個人數據被違規(guī)使用或泄露,輕則對個人形成營銷騷擾和金融歧視,重則遭遇詐騙或財產損失。
對于保險機構來說,該如何保護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于百程表示,一方面要根據法律和監(jiān)管要求形成體系和制度,作為風險和合規(guī)管理的重點;另一方面通過技術手段,將數據安全和防泄露設置在業(yè)務流程之中,做好員工權限管理,善用隱私計算等加密技術,實現既不影響信息的使用,又對個人敏感數據進行了有效保護。并通過智能風控技術,進行信息安全自動監(jiān)測和排查異常風險。
此外,今年3月1日正式執(zhí)行的《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也提到,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機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分級授權審批和內部控制措施,對消費者個人信息實施全流程分級分類管控,有效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