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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韓聯(lián)社首爾3月13日報道,韓國3名二戰(zhàn)時期日本強征勞工受害者當天向負責替日本賠償?shù)膯挝惶峤环磳Φ谌酱r的書面意見。
報道稱,這3名受害者曾在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就被日強征勞工索賠案進行的終審中獲得原告勝訴的裁定。他們的法律代理人已于10日向負責第三方代賠工作的“日本帝國主義強制動員受害者支援財團”郵寄代寫的書面意見,當天還登門送達書面意見。
據(jù)報道,日本強征勞工受害者梁金德、金性珠的書面意見指出,兩位受害者經(jīng)2018年的終審宣判擁有賠償債權(quán),不允許由第三方代賠,要求支援財團不要進行違背委托人意愿的賠償。另一名受害者李春植的訴訟代理人也于當天向財團方面送達立場相同的書面意見,并表示已向被告日企以國際郵寄的方式發(fā)送了書面意見。
報道稱,本月6日,韓國政府公布了日本二戰(zhàn)時期強征勞工受害者索賠問題解決方案。該方案核心內(nèi)容為第三方代賠,即由韓國行政安全部所設(shè)“日本帝國主義強制動員受害者支援財團”代付2018年韓國大法院就3宗索賠案向被告日企判處的賠償金和拖欠利息。然而,韓國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債務(wù)可由第三方來代賠,但如當事人不允許,不得由第三方代付債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