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類‘車貸套路貸’頂著借貸的幌子非法牟利,欺詐手段具有迷惑性,嚴重危害了群眾的利益,全國各地超800人受害。”11月3日,廣西北海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了北海市公安機關偵破廣西首例“車貸套路貸”涉惡案件。
結清欠款卻遭敲詐勒索
今年初,家住北海市的劉先生報案,稱自己2020年6月8日以熊某的名義貸款10.5萬元,購買一輛2013年寶馬5系汽車。同年12月,劉先生逾期還款,隨后汽車不翼而飛,只收到一條短信:“因您逾期還款,汽車已被我司催回,請及時到南寧市某汽配城XX樓進行處理。”
劉先生如約而至,并表示自己已補交結清了欠款,想要拿回汽車。但對方卻說:“你已經(jīng)違約,按照合同規(guī)定,除了還清欠款外,必須交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和1.7萬元拖車費,共計4.7萬元,否則無法拿回車。如果不及時處理,我們就會把車賣掉抵債。”經(jīng)多次溝通無果后,劉先生感覺自己被敲詐勒索,于是尋求警方幫助。
今年3月8日,北海市警方針對此案正式立案偵查。偵查發(fā)現(xiàn),該犯罪團伙先冒充銀行工作人員,誘使被害人簽訂規(guī)定有高額違約金和拖車費的陷阱合同。如果被害人逾期還款或者提前一次性還款,都會被機構認定為違約,并用事先準備好的備用鑰匙偷偷將車輛開走藏匿,繼而敲詐、索取高額違約金和拖車費等費用。
受害人數(shù)多達800余人
警方介紹,車貸陷阱合同不僅能讓受害者在違約時面臨高額的違約費用,還能在受害者報警時產(chǎn)生掩護作用,讓警方把該類案件作為經(jīng)濟糾紛進行調解。經(jīng)排查類似警情,警方發(fā)現(xiàn)在廣西直接針對該犯罪團伙的報警記錄就高達數(shù)十起,給群眾造成極大傷害。
3月29日,專案組同時在湖南、廣西等地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收網(wǎng),并對涉案廣西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展開搜查,共計抓獲犯罪嫌疑人黃某等9人,刑拘9人,扣押涉案汽車兩輛,車鑰匙800余把,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假公章200余枚,印章機一臺,合同、賬本、客戶資料、假冒銀行工作證件等物證、書證材料一大批,查凍資金172萬元。
據(jù)犯罪嫌疑人黃某供述,他所經(jīng)營的廣西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級是浙江某恒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對公司業(yè)務員進行專業(yè)的“業(yè)務培訓”,包括如何混入“陷阱合同”等。
經(jīng)過7個月的艱苦追查,該犯罪產(chǎn)業(yè)鏈的4個集團4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wǎng),專案組共追回涉案車輛20余輛,挽回損失600余萬元,破獲敲詐勒索案、詐騙案、尋釁滋事案、偽造公章案等各類刑事案件100余起。據(jù)北海警方透露,該案涉案受害人高達800余人,遍及廣西北海、欽州、防城港以及浙江、福建等地,案件仍在進一步深挖擴線當中。
貸款應到正規(guī)金融機構
警方介紹,車貸套路貸多打著低利率、不押車、當天放款等口號,制造違約是車貸套路貸最為常見的手段,對待按時還款的借貸者,套路貸團伙會想方設法讓其違約。
北海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楊真海在媒體采訪時表示,受害人往往出于貸款心切、嫌合同條款多看著麻煩等原因,沒有細看合同具體條款就簽了字,甚至簽訂空白合同,直到被拖車后才發(fā)現(xiàn)上當受騙。
公安部門提醒消費者,貸款應到各類銀行等正規(guī)金融機構,不輕信無金融從業(yè)資質的個人、中介、公司及其發(fā)布的各類無利息、無擔保、無抵押等虛假廣告信息。在簽訂借貸合同時,必須認真審視相關條款,謹防入套。一旦發(fā)現(xiàn)遭遇“套路貸”,務必及時向警方報案,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因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嚇、威脅,在“套路貸”的陷阱中越陷越深。
(記者 龐慧敏 通訊員 蔣少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