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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愛奇藝上訴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至無錫市濱湖區(qū)法院,要求被告刪除某短視頻平臺APP中的被訴侵權視頻(網(wǎng)劇《老九門》),并賠償相關費用195萬元。2022年3月,法院一審判決通過,確定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主觀過錯,對被訴侵權視頻的傳播起到幫助作用,應承擔侵權責任,需賠償愛奇藝經(jīng)濟損失100萬,合理費用144200元。
判決下達后,原被告雙方均不服并提起上訴,其中,被告以“技術中立”為由試圖豁免法律職責。近日,無錫中院二審駁回上訴并表示維持原判。澎湃新聞記者從無錫中院獲悉,目前該判決已生效,且是全國首例短視頻平臺算法推薦侵權糾紛生效判決。
僅因算法推薦傳播侵權視頻便被判賠償百萬,平臺冤嗎?答案當然是不冤。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下什么是算法推薦,2022年3月國家網(wǎng)信辦出臺的《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guī)定》中明確的指出:算法推薦技術是指利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diào)度決策類等算法向用戶提供信息。簡單點說,算法推薦實質(zhì)上就是一種根據(jù)用戶個人畫像向其精準化推送信息的信息分發(fā)方式,本質(zhì)上是當下的互聯(lián)網(wǎng)平臺為了增強用戶黏性、吸引更多受眾而采取的一種技術手段。
因此,這才有了該案件中被告的“技術中立”辯護詞,但算法之下,“技術中立”當真存在嗎?在道德意義上,關于“技術中立”的話題一直以來都是人們爭論的焦點,但在法律意義上,“技術中立”卻從來都不是出罪的理由,技術本身并不能成為逃脫法律責任的借口。
其實,關于“二次創(chuàng)作影視作品算不算侵權”的爭議一直都存在,特別是本次涉案事件中的“影視解說”領域,更是侵權的“高發(fā)區(qū)”。最早的案例可以追溯到2005年,陳凱歌起訴胡戈的《一個饅頭引發(fā)的血案》侵權了自己的電影作品《無極》,將“二次剪輯”的版權問題拉入了大眾視野。最近的案例則可以追溯到2018年,優(yōu)酷上訴“圖解電影”APP侵權了自己擁有獨家版權的電視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最終以圖解電影賠償優(yōu)酷3萬元而告終,此案也成為全國首例涉及將影視作品制作成圖片集方式侵權的案件,不僅為圖片解說,同時也為短視頻解說敲響了警鐘。2018年3月,廣電總局下發(fā)《進一步規(guī)范網(wǎng)絡視聽節(jié)目傳播秩序》,明確要求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jié)目的行為,明確了“二創(chuàng)”的邊界。
但教訓在前,平臺方非但不引以為戒,反而還心存僥幸心理,妄圖以“技術中立”蒙混過關,包庇那些以“二創(chuàng)”為名實則“劇透”侵權的影視解說視頻來為自己引流,最終只能是踩上了法律的紅線,落得個咎由自取的下場。
當然,后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后人而復哀后人也。在關注本案的同時,我們更要思考到它背后的意義:對知識產(chǎn)權的重視必須成為各大媒體平臺心中的“頭等大事”。
從2005年《一個饅頭引發(fā)的血案》中網(wǎng)友一邊倒地支持胡戈到2018年“圖解電影”的敗訴,再到此案中的短視頻平臺因算法推薦被罰百萬,“尊重知識產(chǎn)權”的概念正逐漸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并得到法律的支持,甚至波及范圍越來越廣??梢韵胍?,隨著未來算法推薦技術的持續(xù)深入和廣泛應用,對知識產(chǎn)權的保護力度只會“有增無減”,如何平衡好算法推薦帶來的高額流量和其相對應法律責任,是接下來任何一個視頻平臺想要獲得長期發(fā)展所必須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