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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1日電(記者陳旭)北京市公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日前發(fā)布《關于對趙某某等2名積分落戶材料弄虛作假人員處理情況的通告》。通告顯示,在2021至2022年度積分落戶工作中,經(jīng)查明趙某某、龔某某等2人虛假申報并使用無效婚姻關系憑證。
為維護廣大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嚴肅申報紀律,根據(jù)《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規(guī)定,取消趙某某、龔某某等2人當年及以后5年內的積分落戶資格,上述信息按照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予以記錄。
據(jù)悉,《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第十七條規(guī)定,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應確保所填報指標信息真實準確,并共同對填報指標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當年及以后5年內的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由公安部門予以注銷,并遷回調京前戶籍所在地。對用人單位協(xié)助提供虛假材料的,當年及以后5年內不受理其積分落戶申請事項。在積分落戶過程中相關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嚴重違反向行政機關做出承諾的,相關失信記錄將納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