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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6日)從國家網信辦獲悉,為了規(guī)范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共19條,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6日。
據了解,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是指利用藍牙、Wi-Fi等信息技術,近距離即時組建網絡并提供發(fā)布、接收信息的服務;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通過開發(fā)或運營的平臺、系統(tǒng)、應用等,提供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的主體;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使用者,是指使用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發(fā)布或接收文字、圖片、音視頻等信息的主體,包括發(fā)布者與接收者。
《征求意見稿》提出,鼓勵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優(yōu)先采用安全可信的近距離自組網技術。其中規(guī)定,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使用者不得利用該服務發(fā)布、轉發(fā)違法信息;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fā)布不良信息;接收到違法和不良信息的,不得轉發(fā),有權向網信等有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提供接收者關閉接收、選擇接收、黑名單自動拒絕等接收功能,并默認設置為關閉接收狀態(tài);在提供選擇接收服務時,應當綜合考慮傳輸速度、用戶需求等情況合理設置接收時長,超過接收時長后自動切換至關閉接收狀態(tài);未經接收者同意,不得默認提供快照、縮略圖等概要信息預覽功能。
另外,如果近距離自組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上線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新技術、新應用、新功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開展安全評估。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整改,直至消除相關安全隱患。
(總臺央視記者 張崗)